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4月,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新增年产1万吨(5万条)全钢工程载重轮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新增年产1万吨(5万条)全钢工程载重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1万吨(5万条)全钢工程载重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新增年产1万吨(5万条)全钢工程载重轮胎
建设内容:在公司原有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年产1万吨(5万条)全钢工程载重轮胎的生产能力,购置OTR三鼓成型机、OTR硫化机、OTR小角度裁断机及配套工器具等16台(套)设备。
项目投资:4956万元(资金自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化工工业园米东北路7880号现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 东经87°44′53″,北纬44°0′14″。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络连接:https://share.weiyun.com/r6RfC4V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阚工,联系电话:0991-467336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集中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园区、铁厂沟镇及周边乡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18999233057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3层303室
联系人:阚工
联系电话:0991-467336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双钱集团(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